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安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安全评价项目
对矿井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招标完成确定中标单位后与合同编号同号。
(三)对矿井安全现状进行评价,技术要求如下:
1.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评价各系统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性,安全对策措施在整体安全上的符合性;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以及对公共安全影响的评价;
3.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评价;
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应在 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一式六份并协助报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抵扣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允许检测单位和重介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矿井安全评价资质。
3.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过同类安全评价销售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前期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未能履行供货义务的单位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止。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