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公司省政企农行IDC项目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22
招标编号:SC-BX2017220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能力的应答人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长春分公司省政企农行IDC项目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1.2项目编号:SC-BX20172207
(电子采购编号:JLYD20170001394)
1.3采购内容及规模:长春分公司为政企客户中IDC项目支撑员工采购租用生产办公车辆;租赁23座位中巴车一台(含司机),租赁7座位商务车一台(含司机);
1.4采购执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本项目不划分工作包。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车辆租赁 |
年 |
1.00 |
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租赁或交通服务等相关业务;
2.3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为11%或小规模纳税人为3%);
2.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时00分至2017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