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供热扩能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供热扩能改造项目
2.2 招标范围: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供热扩能改造项目
2.3.1负责完成从#1、#2机组高温再热热段抽汽对外供热扩能改造的土建施工、系统安装、校验、检测、水压与冲管试验、调试、交接工作;
2.3.2负责完成热力管网系统施工向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报检、验收、取证工作;
2.3.3负责项目工程支吊架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3.4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所需脚手架及保温工作(含保温主辅材料);
2.3.5负责项目工程凝汽器补水喷雾除氧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
2.3.6负责项目工程热控、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上述由投标方负责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1.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两项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健康认证证书;
3.1.4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热力系统管道安装或与本项目类似热力管道安装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证明,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等材料;
3.1.5 2014年12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2014年起)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1.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施工事故,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12 :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