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2017年供热动力煤第三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招标编号:HY0101ZC17024
1、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2017年供热动力煤第三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2017年供热动力煤第三次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动力一号煤1万吨,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煤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全水分<20%、干燥无灰基挥发份>40%、灰份<20%、焦渣特征≤3。
2.3交货期:满足招标人需求。
2.4交货地点: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质要求:凡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均可报名。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煤炭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需求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指标要求的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少于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单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针对同一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5 日至2017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