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22375-CPMC-0004891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高压电容器补偿装置,二级物资,是油气田区域的供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的防雷保护的重要设备。根据长庆油田二级物资“三集中”采购目录并结合油气田生产需求和历年采购实际,组织实施本次集中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为700万元。按供货区域划分为四个标段,详见招标明细、标段划分表(附表一)。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资质,应具有以下资质文件: 3.1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涵盖采购项目(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有有效的对应包别电压等级的高压并联电容器型式检验报告, 提供ISO9001认证。(附可查询的网址及截图); 3.3 2015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4 在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处理未到期或未处理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1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7时3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