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过氧化新戊酸叔戊酯、双-2-乙基己基过氧化二碳酸酯,各企业)-齐鲁所需引发剂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231-1001-503-B1
2.项目内容:2018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过氧化新戊酸叔戊酯、双-2-乙基己基过氧化二碳酸酯,各企业)-齐鲁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引发剂\氯碱装置_聚烯烃引发剂(PVC)_过氧化新戊酸叔戊酯_含量≥40% 225.00 吨 包1-引发剂
2 引发剂\氯碱装置_聚烯烃引发剂(PVC)_双-2-乙基己基过氧化二碳酸酯_含量≥40%_QLSH/06-BZ/JS-44-2014 225.00 吨 包1-引发剂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资料齐全: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生产商提供化学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有运输的提供危化品运输资质(运输范围类别必须包含标的物),委托第三方承运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委托运输协议,并提供第三方承运商危化品运输资质(运输范围类别必须包含标的物)。 5.执行标准: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要求,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 6.主要生产能力和制造装备: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及装置照片。 7.主要原材料获取渠道: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及分供方(采购发票)。 8.同类装置销售业绩:提供近两年PVC装置销售或使用业绩(提供销售发票) 9.售后和配送服务:能够接受中国石化储物于商的储备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吨桶包装,满足招标人小批量送货需求,送货批量1-2吨/批次,送货频次1-2次/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 10.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回收包装物,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3.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框架协议期内保证供货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2月20日16:00时至2017年12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