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钻三2018年海拉尔及蒙古国钻井生产保障等货物运输服务;
2.6招标范围:钻井三公司在蒙古国钻井区块进行钻井拖工,大量的物资设备等要从国内海拉尔地区运到蒙古国钻井前线,钻井过程中也需要大量的保障用车,如拉运物资、、设备、管材、平井场、挖池子、钻机搬迁以等各个工序需用各种保障车辆和设备进行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满足本次招标项目需求;
3.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范围包含国际运输;
3.4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最大中标人数为2人,最小中标人数为1人。
(1)若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4人时,确定中标人2人,工作量按照第一名810万元,第二名240万元分配,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若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3人时确定中标人1人,由其承担1050万元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注:合格投标人为通过初审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2 09:00:00至 2017-12-28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