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3.5水硼酸锌使用单位为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3.5水硼酸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7C265M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3.5水硼酸锌,数量约为120吨(招标文件中的数量为2018年度暂估使用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提出的零星用量的及时供货),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等详见商务技术和技术规格书)。
3.5水硼酸锌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测标准
外 观 白色粉末 目测
氧化锌(ZnO)含量,% 35.5-39.5 HG/T4827-2015
氧化硼(B2O3)含量,% 45-49
灼烧失重(450±2℃×2.5h,2g),% 13-15.5
附着水(105±2℃×2h,2g),%≤ 0.8 GB/T6284—2006
筛余物(325目) ≤ 1.0 GB/T13647—199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检斤交货(落地交货)。
交货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价格调整:当市场原材料价格上下波动5%(含5%)内,中标价格不予调整。超出这个范围后,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谈判确定价格。
中标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小试试验、中试试验样品,招标人根据试验结果确认是否批量进货。确定进货使用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上报的采购计划按批送货,产品到货后,招标人按照规定抽样化验检测,检测合格验收入库,检测不合格退货处理。
三、电子平台注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业绩: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2017年不少于5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且在煤矿用阻燃高强力输送带使用运行中未发现的质量问题,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明细、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