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0-1718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筋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A-ZSGJ01包件: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火车北站南北广场、商贸大道的桥隧工程、底层道路工程以及市政管线工程、景观照明等附属工程。
A-ZSGJ02包件:金堂县县城三星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金堂县三星镇,共包括:星文路南段、南北二路南段、文翔路、规划道路一、规划道路二(学府大道南延线)、规划道路三(来宝沱路)、南北一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三星生态湿地公园及韩滩双岛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等9个子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市政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生态湿地公园及其他附属设施。
2、招标范围:钢筋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包件号 品名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计划交货期 交货地点 执行标准 备注
A-ZSGJ01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φ8-10 吨 159.5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 GB 1499.1-2008 盘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φ8-10 吨 242 GB 1499.2-2007 盘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φ12-14 吨 1848 GB 1499.2-2007 直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φ16 吨 1980 GB 1499.2-2007 直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φ18-25 吨 5302 GB 1499.2-2007 直条
热轧光圆钢筋 HRB400 φ28-32 吨 5285.5 GB 1499.2-2007 直条
小计 14817
A-ZSGJ02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φ8-10 吨 680 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 成都市金堂县三星镇 GB 1499.1-2008 盘条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φ12 吨 120 GB 1499.1-2008 盘条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φ12-14 吨 320 GB 1499.1-2008 直条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φ18-25 吨 200 GB 1499.2-2007 直条
冷轧带肋钢筋 CRB550 φ10 吨 265 GB 13788-2008 直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φ12-14 吨 1785 GB 1499.2-2007 直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φ16 吨 4180 GB 1499.2-2007 直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φ18-25 吨 9860 GB 1499.2-2007 直条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φ28-32 吨 8560 GB 1499.2-2007 直条
小计 25970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本次采购,直条钢筋统一为9m直条钢筋。
4、交货时间:详见上表
5、交货地点:详见上表
6、质量要求:
6.1保证销售的钢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光圆钢筋按国标GB1499.1-2008的要求执行、热轧带肋按GB1499.2-2007的要求执行,冷轧带肋钢筋按GB 13788-2008的要求执行。
6.2外观质量:根据钢筋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钢筋外观检查不应有变形、锈蚀现象,规定直条钢筋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生产的产品必须是工信部公布的《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目录内厂家(除2017年工信部第15号公告发布的《撤销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中企业)(清单详见:附件一)。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2015年或2017年)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HPB300Φ10 、HRB400EΦ12规格各一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所列生产企业的全部要求。同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资信,必须持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所列生产企业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允许品牌范围内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不作唯一授权要求,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国内外大型水电或市政或铁路工程2015至2017年期间签订同类产品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有近三年(2014至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单位盖章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第1条、第2条”步骤后,请于2018年01月02日下午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