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08-1717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固增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的木里河干流上,系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河段)水电规划“一库六级”的第五个梯级,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上游与俄公堡电站衔接,下游与立洲电站相联。电站坝址距西昌和成都的公路距离分别为 350km、790km,距木里县城约 118km, 2015年4月已具备9.6M大车通行条件。
2、招标范围:水泥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计划交货期 交货地点 执行标准 备注
1 水泥 P.O 42.5(散装) 吨 116705 2018年01月至2021年12月 西昌市木里县固增乡固增水电站 GB175-2007
2 水泥 P.O 42.5(袋装) 吨 7449
合计 124154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详见上表
5、交货地点:详见上表
6、质量要求:
6.1保证销售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有水泥按国标GB175-2007(普通硅酸元水泥)的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必须为以下品牌水泥生产厂家:云南石林、重龙山(西昌航天)、隆冠(嘉华锦屏)、定华、利森、拉法基,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普通硅酸盐水泥)》。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2015年或2017年)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P.O42.5规格一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所列生产企业的全部要求。同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资信,必须持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所列生产企业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允许品牌范围内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不作唯一授权要求,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国内外大型水电或市政或铁路工程2015至2017年期间签订同类产品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有近三年(2014至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单位盖章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