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钢轨采购已由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预算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大莱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符合《43kg/m~75kg/m钢轨订货技术条件》TB/T2344-2012标准的P60新钢轨;钢轨标准长度为25米/根,材质为U71Mn或U75v;总重729.6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3.1.2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
3.1.3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其代理厂家的钢轨产品须具有铁道部颁发的上道许可技术审查意见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钢轨产品CRCC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来(自2014年至招标截止日)具有200万元以上的钢轨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