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QSZBS201712057;
1.3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叉车种类包括,三支点电动平衡重叉车、四支点电动平衡重叉车、燃油平衡重叉车(可进出集装箱)、燃油平衡重叉车、电动搬运车,具体数量和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交货期:15个工作日;
1.5质保期:1年;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2.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 20日起至 2017年 12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