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大亚斯墩灌区规划工程,已由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新扶贫综字[2017]1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泽普县移民管理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大亚斯墩安置区灌溉水源为叶尔羌河,自东岸干渠引水,大亚斯墩移民安置区地处叶尔羌河右岸冲洪积扇上,东岸干渠自拟选的大亚斯墩安置区左侧1km处的叶尔羌河3级阶地下穿过。移民生产安置区规划设计灌溉面积3.96万亩,在0.5~5万亩之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本工程为小(1)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二)本次招标招标范围为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大亚斯墩灌区规划工程施工Ⅰ标-施工Ⅶ标金属结构设备的供货。
(三)供货期:
金属结构供货期:2018年4月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相应类型同等规模及以上的金属结构设备的制造业绩与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以及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