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哈达山松原灌区工程大安龙海灌片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14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灌区大安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大安市境内。
项目名称:吉林省哈达山松原灌区大安龙海灌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招标内容:主要对吉林省哈达山松原灌区大安龙海灌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进行招标。
计划工期: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12月30日
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之日止(如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测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测费用)。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监测经历。(3)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4)有良好的履约信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2、招标文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综合窗口出售(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