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联通蓄电池内阻测试仪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TTX-LTZBDL-170049-2;
2.7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单一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提供公司简介、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 申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公司或其它合法的经济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的认定以营业执照载明为准,如为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3 申请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申请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3.4 国产设备应由原厂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如为进口设备,可接受代理商投标,但须出具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厂和代理商不得一起投标。
3.5 申请人需要提供合同业绩一览表,且提供至少2个不同电池厂家的电池内阻仪案例。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和供货清单附件扫描件(价格、折扣等信息可隐去,必须保留完整产品信息和采购数量)。
3.6 申请人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浙江省内设立办事机构,并备有大部分维修备件,满足后期保障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申请人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
3.9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标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3.10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