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物业管理及绿化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的委托,拟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承包期限为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物业管理或酒店管理。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