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镇市黎倭镇、新店镇、麦格乡、天生、火烽冲、龙滩山、白杨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已由清镇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以清水党纪要【2017】18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镇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竞争性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清镇市境内;
2.2招标范围: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清镇市站街镇、龙泉破、团结、干坝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等复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收集水库相关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状况评价,提交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及相关图纸、附件等资料,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协调安全鉴定会,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能获得鉴定审定部门的认可。投资概算约28万元。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资质或经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委托)承担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21日至2017年 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