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乡县高河、城南、城东、金北水厂分布式光伏屋顶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乡县金思泉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乡县
2.3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0日前并网
2.4质量标准: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2.5标段划分
EPC工程总承包1个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标段:金乡高河、城南、城东、金北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投标人专项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可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
(6)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