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宁县长塘河田富河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由 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7】7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新宁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为952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塘河田富河段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总长度为7.523km,其中干流7.29 km,支流0.229 km,主要包括河道护岸(当冲河段23cm厚雷偌护垫,格宾埋深1m,非当冲河段17cm厚雷偌护垫,格宾埋深0.8m)、浆砌石护岸,滚水坝改建自动翻板水闸、20处便民码头重建和改建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7 年 12 月 22 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