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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庆炼化公司12部载货电梯和生产楼2部客运电梯维护保养(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招标编号: ORG160320171220-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庆炼化公司现有12部载货电梯和2部客运电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必须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大庆炼化公司委托专业单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目前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计划投资14.17万。
2.2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分司聚丙烯厂电梯2部、聚合物一厂载货电梯7部、聚合物二厂载货电梯3部、生产指挥楼客运电梯2部,共计14部电梯维护保养(见第四章电梯维护保养明细表)。
2.3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马鞍山生产区。
2.4服务期:2018年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5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 T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2.6、 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等相关服务内容。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至少包含乘客电梯、货运电梯许可类型,许可项目级别均A级及以上。
3.4业绩要求:申请人必须有2014-2017年期间10部以上客运电梯及在炼油化工行业承担过至少6台以上货运电梯维护保养成功业绩。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为: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和用户联系方式。
3.5投标人必须具有优良的服务意识,能够出具“严格遵守招标人管理制度和要求,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指挥,随时待命及时处理问题”的服务承诺。
3.6投标人无安装改造维修、维保质量所致亡人事故和安全事故,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
3.7投标人维护保养项目部要求
3.7.1 投标人在大庆炼化公司半径10公里范围内有电梯维护保养项目部,24小时待命15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设备故障,配置足够的员工长期生活、住宿、办公、配件仓储基地;
3.7.2 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组建电梯维保项目部,其中项目部人员要求如下:
3.7.2.1 项目部应当设置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三个岗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本企业的工作履历和劳动合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该名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含有:电梯安全管理,作业项目代号为:A4)。
3.7.2.2 项目部中,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数量至少为2人,其中电梯机械安装维修(作业项目代号T1)人员至少为1人,电梯电气安装维修(作业项目代号T2)人员至少为1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作业人员劳动合同。
3.7.2.3承诺为所有电梯械维保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工作区域为大庆炼化公司,每人投保费不低于500元)。
3.8投标人还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3.8.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8.2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3.8.3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3.8.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
3.8.5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8.6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8.7银行开户许可证;
3.8.8需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8.9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
3.8.10要求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证书。
3.9其他要求:
3.9.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
3.9.2在大庆炼化公司被取消准入资格或在处理期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3.9.3具有良好的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10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3.11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发现隐瞒不报、蒙骗过关者,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投、中标资格。
3.12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中油办【2017】109号文件规定,在合同签订之后对承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承包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12-22 08:00:00至  2017-12-27 23:59:59,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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