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连坪风电场(100兆瓦)工程110千伏GIS装置、35千伏无功补偿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连坪风电场场址距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运输距离约40km,风电场附近有S322、S910、平汝高速S11等高等级公路环绕,并有S351、X003、X005等公路到达风电场山脚乡镇,交通较为便利。风电场110kV升压站位于连坪风电场场址西北一山包上,植被较多。地形坡度一般10°~20°,原始地面高程约为1200m。升压站附近有乡村道路,路况一般,对外交通较便利。
本工程安装1台100MVA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0kV/35kV。110kV高压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
2017年2月21日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拟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建成投产。
本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升压站35kV 高压配电装置新建工程、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组成。
1.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指定标段),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2.1.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专项条款(详见公告附件)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7年12月22日9:00至2018年1月2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4.5招标文件费:574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