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ZB201710C05 项目编号:20171020Z116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中心小学校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已由 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中心小学校 ,采购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蛟河干原煤350吨(≥4200卡/克);蛟河块煤150吨(≥5000卡/克)。
2、招标范围:货物、配送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供货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须具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16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