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700A42N52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12NJY-2地块项目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三、合同主体:本项目合同主体为广州南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暂定金额(最高限价):销售代理费佣金及营销顾问费用暂定为人民币1534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为广州南沙2012NJY-2地块项目营销顾问及销售代理。
2.服务期:营销顾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服务期;销售代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销售之日止。合作期间若业绩达不到约定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作。(详见第四部分合同)
3.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任务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销售代理费投标费率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③法定代表人/负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八、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30-4: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8楼(详细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10:00-10:30。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10:3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10:30。
十三、开标评标
采购人联系邮编:511457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iangyongyu@dlztb.com
联系邮编:510060
2017年12月25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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