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信息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
中信银行信用卡信息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1.2工期:计划总工期: 70 日历天。
1.3质保期要求: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1.4质量标准:合格。
1.5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及产品的企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施工设计一体化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承诺在近5年内无以下情形(承诺函自拟):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代表进行身份核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承诺函等,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