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循环流化床煤气站工程采购,招标人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建设规模:261,000,000 kCal/h煤气站设备(含脱硫系统)。
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 招标范围:完成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循环流化床煤气站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项目供货范围如下
1. 输煤系统;
2. 制氧装置(如果有);
3. 气化系统;
4. 净化系统;
5. 脱硫系统;
6. 出渣及飞灰输送系统(如果有);
7. 加压系统;
8. 配电系统;
9. 控制系统;
10. 公用工程等配套装置;
11. 用气系统(管网工程);
12. 设计和培训。
本工程的建设将采用EPC的方式进行,包含全套工程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机械竣工、性能验收、质保期内质量保修等工作。与以上部分相配套的界区内的土建以及土建配套工程不在供货范围内。(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1. 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点火试车成功为止,整体工期为8个月(不含土建)。
2. 现场踏勘: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要踏勘,请自行前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主要招标货物销售及服务的合法企业或机构。
3.3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类似设备的成套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包括封面、供货范围、主要参数、签字页),已成功运行的提供用户使用证明(验收记录等)。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含联合体)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规格型号。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且查询结果为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明确分工、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2月27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