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珠海供电局香洲供电局横琴新区20kV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框架招标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珠海供电局香洲供电局横琴新区20kV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框架招标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9026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珠海供电局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
此为框架采购,上述为预计采购数量,实际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如果本框架协议期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南方电网公司收回本框架内部分或全部物资的采购权,则自动终止对应物资的框架协议。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后1年。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珠海供电局香洲供电局横琴新区20kV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框架招标采购,拟为框架采购方式,预计采购金额为1404万元。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 20kV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 20kV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 1 / 500 200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 具备ISO900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6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9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1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2 注册资本(万元)大于等于3000(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13 投标人近三年内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00套(业绩要求时间以月为单位,即近3年相当于近36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14 投标产品必须具备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相关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对于同一标包内的特殊要求设备、新产品或个别规格超出了上述证照范围的非标设备,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上述要求进行评议,决定是否认同其符合资格)
1.
2.
3.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