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招标编号:C-6114002
开标时间:2018-01-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600万元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红塔集团安防、消防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及附属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名称:红塔集团安防、消防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C-6114002
三、招标范围:为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内容,包含安防中心、消防楼、职工食堂、值班室(1、2)、消防水池、水泵房、消防训练器材室上述建筑物的基础、主体、室内外装修、照明、消防等,地块一的室外道路、室内外水电、停车场、室内外消防及弱电、排水、围墙、大门的建设等工程内容。
四、实施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五、工期: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后390个日历天内竣工(其中:(1)接到开工令后30日历天内,提供室内装修优化方案。(2)接到开工令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防中心、消防楼地基与基础工程((含试桩及检测配合工作))。(3)接到开工令后20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安防中心及消防楼主体封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在此期限范围内自报工期)。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7.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2500万元,且建筑面积≥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证须具有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7.5投标单位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员1名等满足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不少于1年);
7.6财务要求:具有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须无保留意见)及财务报表;且2014-2016年年度连续三年每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7500万元;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企业基本账户不少于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或银行授权额度不低于250万元)(投标单位须开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查询投标人账户)。
7.7入滇登记:
7.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企业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落款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无效。
7.9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请于2017年12月25日到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招标编号:C-6114002
开标时间:2018-01-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600万元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红塔集团安防、消防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及附属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名称:红塔集团安防、消防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C-6114002
三、招标范围:为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内容,包含安防中心、消防楼、职工食堂、值班室(1、2)、消防水池、水泵房、消防训练器材室上述建筑物的基础、主体、室内外装修、照明、消防等,地块一的室外道路、室内外水电、停车场、室内外消防及弱电、排水、围墙、大门的建设等工程内容。
四、实施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五、工期: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后390个日历天内竣工(其中:(1)接到开工令后30日历天内,提供室内装修优化方案。(2)接到开工令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防中心、消防楼地基与基础工程((含试桩及检测配合工作))。(3)接到开工令后20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安防中心及消防楼主体封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在此期限范围内自报工期)。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7.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2500万元,且建筑面积≥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证须具有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7.5投标单位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员1名等满足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不少于1年);
7.6财务要求:具有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须无保留意见)及财务报表;且2014-2016年年度连续三年每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7500万元;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企业基本账户不少于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或银行授权额度不低于250万元)(投标单位须开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查询投标人账户)。
7.7入滇登记:
7.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企业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落款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无效。
7.9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请于2017年12月25日到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