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石灰石、生石灰、甲醇采购招标,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甲醇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招标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石灰石、生石灰、甲醇采购招标二次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材料、规格 |
数量 |
备注 |
标段四 |
甲醇 |
3500吨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内的任何偏离,投标人应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专门列出,以使招标人明确,如未专门列出,则视为对工作范围全部响应。
3、交货期:实际供货数量以买方订货通知数量为准,分批到货,卖方在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后2日内送货到指定现场,且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交货地点: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石灰石、生石灰、甲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甲醇投标人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有)等能证明其供货能力的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Word格式发送请以“招标编号 + 公司名称”为邮件主题,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招标文件将在以下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合格潜在投标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1)+(2)+(3)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甲醇投标人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有)等能证明其供货能力的资料。
(5)投标回执(见附件)。
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