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德州电厂工业供热改造项目凝结水减温水增压泵采购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 2号、3号、4号、6号机组抽取热再蒸汽减温减压,并补充1号至6号机组冷再部分抽汽,供热要求参数为:压力2.5MPa,温度280℃,流量300~500t/h;德州电厂出厂参数为压力2.8MPa、温度315℃,预留向华鹏建材、恒德工业园以及部分小型用户提供参数为压力1.6~1.8MPa、温度220℃、流量150t/h的能力。同时对水处理部分进行适配性改造,拟新建出力500m3/h的精处理系统,设置3套250m3/h混床,新建1个容积2000m3的除盐水箱,拟采用混床工艺,混床出水进入除盐水箱,再经过外置式除氧器除氧后送至各机组。
1.2.招标范围:
本次拟采购2、3、4、6号机组凝结水减温水增压泵组采购包括增压泵、增压泵配套阀门、增压泵配套电机、增压泵配套电机变频器、电缆、开关、测量仪表和控制系统等设计制造、技术服务等,保留设备的安全校核等,每台机2台套共8套。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设计、制造火力发电厂用锅炉给水泵的能力;
3.2.2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 投标人近五年来(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给水泵供货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备份,同时提供证明人电话备查;
3.2.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25日8:30时起至2017年12月31日17:00时止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德州电厂工业供热改造项目凝结水减温水增压泵采购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 2号、3号、4号、6号机组抽取热再蒸汽减温减压,并补充1号至6号机组冷再部分抽汽,供热要求参数为:压力2.5MPa,温度280℃,流量300~500t/h;德州电厂出厂参数为压力2.8MPa、温度315℃,预留向华鹏建材、恒德工业园以及部分小型用户提供参数为压力1.6~1.8MPa、温度220℃、流量150t/h的能力。同时对水处理部分进行适配性改造,拟新建出力500m3/h的精处理系统,设置3套250m3/h混床,新建1个容积2000m3的除盐水箱,拟采用混床工艺,混床出水进入除盐水箱,再经过外置式除氧器除氧后送至各机组。
1.2.招标范围:
本次拟采购2、3、4、6号机组凝结水减温水增压泵组采购包括增压泵、增压泵配套阀门、增压泵配套电机、增压泵配套电机变频器、电缆、开关、测量仪表和控制系统等设计制造、技术服务等,保留设备的安全校核等,每台机2台套共8套。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设计、制造火力发电厂用锅炉给水泵的能力;
3.2.2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 投标人近五年来(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给水泵供货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备份,同时提供证明人电话备查;
3.2.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25日8:30时起至2017年12月31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