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二分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粉煤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25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7326
一、招标条件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本项目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4标项目部所需粉煤灰。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II级 |
吨 |
4160 |
2018年3月1日起开始供货 |
合计 |
4160 |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不对价格作任何调整。
4、交货时间:2018年3月1日起开始供货。
5、交货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制造企业须具备粉煤灰生产能力,年生产同类产品能力不低于10万吨。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区域经销商、区域代理商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应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7%)。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