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九重镇、香花镇、县城北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九重镇、香花镇、县城北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7-468
二、招标项目说明
1.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168.2万元)
2.采购内容:红绿灯、电子警察及标牌标线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合格要求
5.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九重镇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香花镇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淅川县县城北区标志、标线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是符合本次采购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09:00至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