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简体中文与10种语言(包括英语、繁体中文、法语、德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俄语)之间的互译服务。
2. 翻译服务采购项目包括网站内容、宣传稿件、促销文案、硬广宣传、业务通告、客票规定、合同法律等的翻译需求。
(二)服务要求:
1.应用于网站内容及营销类宣传的翻译,供应商能够使用航空业专业用语,符合、贴近、体现语言所属国市场特点。
2. 翻译服务能够做到准确性、及时性,能够依据语境灵活运用语法、语句,提供高品质的语言服务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金需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翻译服务;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能提供以上所有语言的翻译服务;
5.具有航空业两年以上翻译服务经验;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9.遵守国航供应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行为准则;
10.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