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货物成像检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71106】-3497号任务通知书批准列入采购计划。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01 吉蒙省界那木斯收费站 1 本系统是由X射线机、X射线探测器(成像器)、栏杆机、车头抓拍摄像机、车身扫描摄像机、光栅传感器、控制柜、计算机及软件等组成。
2.2 采购范围:包括设备包装、运输、安装、培训、验收、维修服务、配套安全设施和正常运行一年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企业标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5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具备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Ⅲ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开标时须携带备查)。
3.4 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近一年不得亏损(原件开标时须携带备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22 日至2017年12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