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101号文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7]437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74.7%,银行贷款25.3%,招标人为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乐山市犍为县。
建设规模: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位于岷江乐山至宜宾下游河段,是岷江(乐山~宜宾段)干流航电梯级开发的第四级。工程开发任务是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兼顾供水、灌溉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坝址位于犍为县新民镇上游约600米的岷江河段,主要建筑物包括左岸挡水坝段、左岸鱼道、左岸厂房、中间24孔泄洪闸、右岸船闸、右岸挡水坝段、库区防护工程等。枢纽建成后通航标准为内河三级,船闸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57万吨,电站正常蓄水位317米,总装机容量为480MW,项目概算投资约为155.3亿元。
计划工期: 65个月,暂定于2018年3月1日开工。
招标范围:包括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含主体建筑工程、永久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总平、内外精装修>、安全监测工程、水文测报工程、消防工程、防护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送出工程及其他工程等)、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结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即除征地移民(含复垦)、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标已招标实施的施工准备(三路一桥)工程以外的全部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的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资质,具体资质等级要求如下:
3.2.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船闸部分设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厂房及闸坝部分设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如下:
船闸部分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厂房部分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闸坝部分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防护工程部分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3.3.1设计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10年内已完成1个及以上总装机400MW及以上水电站设计业绩
(2)近10年内已完成1个及以上内河航道上通航能力500吨级及以上的船闸的设计业绩。
3.3.2施工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10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在IV级及以上内河航道上的应用贯流式机组的航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2)近10年已完成内河航道上1000吨级及以上的船闸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总计不少于8亿元。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无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