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安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新城锅炉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2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HY0101ZC17025
1、本招标项目新安锅炉房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建设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新安锅炉房改造工程。
2.2 招标内容:土建及装饰工程(地下室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
2.3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新城花园锅炉房
2.4 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2018年3月1日-2018年6月1日。
2.7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企业需具备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开工并且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每年一项,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有效的的施工合同(合同的施工规模和合同额必须大于200万以上)和中标通知书、业绩中标公示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提供所在企业在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年9、10、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小班子人员(施工员(工长)1 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 1 人、安全员 1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明细、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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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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