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12-1740D291025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电气试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电气试验室设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740D2910256
日期:2017年12月25日
1、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东新会发电厂天然气发电项目(热电联产)一期1、2号机组工程电气试验室设备招标,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试验室设备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3套电气试验室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612-1740D2910256 |
电气试验室设备 |
3/台套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类似的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且告知函有效期须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中国大陆境内有5个及以上单机300MW以上电厂项目的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中国大陆境内有5个及以上单机300MW以上电厂项目的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同时代理商须具有1个电厂项目(单机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设备的合法正式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25日至 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