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漯河市澧河改道提前入沙河工程新澧河节制闸及沙河高铁以西险工护岸工程已由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漯发改农经[2017]25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社会资本(PPP项目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澧河节制闸位于澧河新开挖河道中部,澧河改道桩号G0+550处,新澧河节制闸采用开敞式水闸,节制闸轴线与新开挖河道轴线正交,闸室长20m,共7孔,单孔净宽10m,设计流量1900 m³/s,采用平板钢闸门。新澧河节制闸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施工临时工程建筑物为4级。为防止新开挖河道对老河道岸坡的冲刷,对改道段下口沙河迎流顶冲段岸坡进行防护,共计3段,长4370m。总投资约7000万元。
2.2项目地点:漯河市源汇区境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工期+壹年保修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4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水工建筑(至少1人持有)、水土保持(至少1人持有)、金属结构设备制造(至少1人持有)};
(4)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页截图);
(5)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内容需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主要参建人员为拟建项目部全体成员。
(7)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监理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监理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7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29日 17 时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