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石化2018年(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工区)固体润滑剂、活化石墨精粉公开招标所需固体润滑剂、活化石墨精粉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油田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110-1011-1203-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2018年(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工区)固体润滑剂、活化石墨精粉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石墨类 60.00 包1-固体润滑剂、活化石墨精粉
2 石墨类 60.00 包1-固体润滑剂、活化石墨精粉
3 石墨类\石墨类固体润滑剂 Q/SY TZ 0130 60.00 吨 包1-固体润滑剂、活化石墨精粉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新疆轮台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体系认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在有效期内。 2.提供近1年内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3.提供近3年投标产品国内石油行业使用的销售业绩证明(附1份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 4.投标人必须是中石油集团公司网络内供应商。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同时必须具备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2月22日8:00时至2017年12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