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12-1740D311025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通勤车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通勤车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740D3110256
日期:2017年12月25日
1、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东新会发电厂天然气发电项目(热电联产)一期1、2号机组工程通勤车招标,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勤车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2台通勤车。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612-1740D3110256 |
通勤车 |
2/台套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类似的汽车制造厂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且告知函有效期须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