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7FW054G;
街口粮食管理所粮食应急加工厂对外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38万元/年
(456万元/12年) 12年
备注:报价为5年一周期(1-5年;6-10年;11-12年)
7.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2、 投标人具有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登记证》和《粮食收购许可证》;
3、 投标人有实际粮食经营能力、仓储场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版本从常用文件下载一栏下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12 月 22日起至2017年 12月 29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