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310兴业高峰至贵港大岭公路已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桂发改交通﹝2017﹞1288号),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安排补助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翔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项目位于广西玉林市和贵港市境内,路线起点兴业县高峰镇西,接平南泗灵至兴业高峰公路项目终点,经兴业县的高峰镇、新李村,贵港市港南区的杨村、良塘、南溪桥、铜鼓岭、山泉村,路线终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鹤心村附近,接六景至兴业高速公路贵港连接线。路线全长约41.490公里,其中完全利用X423长3.0公里和华润水泥厂进厂道路长3.137公里,实际修建里程约35.353公里。
主线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采用6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10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路线全长约41.490公里,实际建设里程35.353公里,项目总投资约49000万元。负责本标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养护站房及沿线设施等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①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50天内提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②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③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20天内提交征地拆迁图(包括地亩图及勘测定界图等);④建设期配合服务:2年。
(4)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含后续服务)。
(5)S310兴业高峰至贵港大岭公路勘察设计招标预估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标段 长 度 (km) 土石方 (m3) 排水与防护(m3) 水泥砼路面
(㎡) 桥梁
(m/座) 平面交叉
(处) 养护站
(处)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4.投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