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南绕城项目榆中县和平电灌工程管理处八泵站灌溉设施改迁项目
招标编号: GZ1712102-LZNR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南绕城项目榆中县和平电灌工程管理处八泵站灌溉设施改迁项目,项目业主为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和榆中县和平电灌工程管理处联合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和榆中县和平电灌工程管理处联合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榆中县和平电灌工程管理处八泵站经2006年扩建后,控制灌溉面积约5000亩,并担负为和平水厂供水的任务,是当地群众的命脉工程。现由于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需对该泵站局部设施进行改迁,改迁工程位于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工程范围包括输水管道的更换、泵站水泵机组的更换及新建设备房一间。
2.2招标范围:兰州南绕城项目榆中县和平电灌工程管理处八泵站灌溉设施改迁项目。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01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项目三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陇星大厦B区右手电梯11楼1106室)报名。
4.2报名提供的材料:单位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证书。
以上证明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6日上午09:30时。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陇星大厦B区右手电梯17楼)。
5.3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未亲自送达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