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DCFCG-GDGZ-20170181
3.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交货期 采购预算
包组一 载货汽车 2辆 160000元/辆 自订货之日
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320000元
包组二 皮卡车 4辆 175000元/辆 自订货之日
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700000元
备注: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