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以BOT项目方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宜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筹集,招标人为四川宜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工作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
2.2项目概况:
宜叙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为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绥庆村,终点为泸州市叙永县双桥乡,接纳黔高速公路。途经宜宾市翠屏区、长宁县、兴文县,泸州市叙永县,全长114.06公里,其中主线96.097公里,宜叙、宜泸高速公路连接线17.964公里;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工程建设规模为:路基土石方约1546.98万立方米;排水及防护工程约53.934万立方米,路面工程158.177万平方米;桥梁110座,总长15181米,占路线总长的13.3% ;隧道11座,总长9697米,占路线总长的8.5% ;全线桥隧比达21.8%;互通式立交13处;涵洞、通道354道;天桥、渡槽26座;服务区2处(竹海服务区、兴文服务区);全线设计弃土场48处。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主线、连接线水土保持措施变更备案、验收技术评估咨询服务工作,服务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区域及其影响范围内。
3.水保批复文件
四川省水利厅于2012年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了批复(川水函[2012]1037号)。
4.标段划分:
4.1本次招标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划分为2个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SBG 水土保持措施调整或变更备案 ①负责总体策划水土保持措施变更相关资料准备工作;②研究原批复水保方案和后续水土保持设计文件,并进行现场调查;③针对与原批复水保方案不一致的后续水土保持设计和已实施水土保持设施,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完善变更范围内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④编制“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变更设计报告”;⑤负责专家现场查验、评审的组织和安排;⑥负责协助招标人按期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措施变更备案批文。
SPG 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告编制 ①负责总体策划水保验收相关资料准备工作;②指导招标人完善评估范围内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③编制完成“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④指导完善“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工作;⑤编制完成“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⑥指导完善“宜宾至叙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编制工作;⑦负责验收申请申报及验收会议相关活动的组织和安排;⑧确保招标人按期取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文件。
4.2以上各项内容的相应报告或相关资料均按连接线、主线分别出具。
5.项目工期:从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为止。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3星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2星及以上资质。
6.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2年11月起)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