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招标编号:HNZB2017-12-03133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固体三废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招标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范围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年)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销售项目招标。拟出售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固体三废年约60万吨。要求全部销售、清运。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石膏和炉渣(称固体三废)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石膏和炉渣的运输,保证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本标段全年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产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投标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粘车清理等相关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等或相关建材、建材产品生产销售经营内容;
2.2投标人具有电厂电厂固体三废的科技开发、深加工及综合利用能力;
2.3投标人具有类似产品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5投标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5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