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节能  除尘器  脱硫  洛河发电厂  辽宁  福建  淮南  设计  脱硝  桥架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程 » 正文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地铁2号线BT12标物资采购(第六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地铁2号线BT1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长春市地铁2号线工程,线路西起长春西湖,自西向东沿解放大路、吉林大街、东方广场。正线全长约22.4km,共设车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在西湖水库南侧设西湖车辆段1座,与1号线共用西环控制中心。我标段施工范围为文化广场站(不含)—解放大路站—平阳街站—南关站—烟厂站—东盛大街站—东环路站—世纪大街站—东方广场站以及西湖车辆段1座,线路全长约9.715km,共8站8区间。工程内容主要包括8站8区间的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通风空调及给排水系统、电保温、环境与设备监控、综合监控、门禁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车辆段通信、信号、供电、环境与设备监控、综合监控系统。全线的综合防雷接地施工,全线的联调联试,8站8区间的缺陷修复及质保期的保修    
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5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6
Processed in 16.222 second(s), 28 queries, Memory 2.5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