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SZBGG2017120102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17年度第40批集中招标华润沈阳浑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 项目规模: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1020417GZ0002XM 项目名称:华润沈阳浑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标段名称:脱硫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内容和范围: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脱硫总承包工程(EPC),相应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2018年08月主厂房浇注第一罐混凝土,2019年09月#1机组FGD装置具备通烟气条件,2019年11月#1机组FGD装置具备投运条件,2020年02月#1机组FGD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
2019年11月#2 FGD装置具备通烟气条件,2020年01月#2机组FGD装置具备投运条件,2020年04月#2机组FGD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等级和商业信誉;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专项资格: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300MW及以上机组项目脱硫除尘一体化(不含湿式电除尘)EPC或EP国内工程投运业绩,该业绩至少应包含一个EPC整套新建且已投运良好工程,脱硫塔出口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 (标态、干基、6%O2),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Nm3(标态、干基、6%O2),并提供上述合同(至少有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工作范围)及第三方监测报告或业主公司级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自2012年11月01日至今两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EPC施工且工程运行良好的业绩(应有新建项目业绩)。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6.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政府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3)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4)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5)过去不存在不良行为并对华润电力所属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投标人不良行为包括:
1)招评标过程中被证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2)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合同纠纷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2018年01月02日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SZBGG2017120102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17年度第40批集中招标华润沈阳浑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 项目规模: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1020417GZ0002XM 项目名称:华润沈阳浑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标段名称:脱硫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内容和范围: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脱硫总承包工程(EPC),相应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2018年08月主厂房浇注第一罐混凝土,2019年09月#1机组FGD装置具备通烟气条件,2019年11月#1机组FGD装置具备投运条件,2020年02月#1机组FGD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
2019年11月#2 FGD装置具备通烟气条件,2020年01月#2机组FGD装置具备投运条件,2020年04月#2机组FGD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等级和商业信誉;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专项资格: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300MW及以上机组项目脱硫除尘一体化(不含湿式电除尘)EPC或EP国内工程投运业绩,该业绩至少应包含一个EPC整套新建且已投运良好工程,脱硫塔出口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 (标态、干基、6%O2),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Nm3(标态、干基、6%O2),并提供上述合同(至少有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工作范围)及第三方监测报告或业主公司级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自2012年11月01日至今两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EPC施工且工程运行良好的业绩(应有新建项目业绩)。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6.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政府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3)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4)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5)过去不存在不良行为并对华润电力所属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投标人不良行为包括:
1)招评标过程中被证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2)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合同纠纷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2018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