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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雾开河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电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雾开河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电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全国招标信息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吉林 2017-12-20
招标编号:SYZX2017-672 招标编码:DLZB.COM_20171220_10029014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雾开河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电采暖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莲花山收费站。
2.3 招标范围:电采暖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3月18日,共计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156.69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能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通过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赵宏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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