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项目申请书(达到可研深度)、勘测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函【2017】3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项目申请书(达到可研深度)、勘测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项目申请书(达到可研深度)、勘测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2.2项目概况:咸宁市城区位于淦河两岸,随着城市的发展,陆续建设了不同标准的堤防,现有堤防工程标准未能达到咸宁市城区规划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要求。此外,堤防工程体系不完善,城市防洪封闭圈不闭合,防洪能力降低。随着咸宁市城市范围的扩大,城区地表大面积硬化和洼地、水塘被填用后,增加了同等降雨情况下的洪峰流量,造成河道行洪能力不足,尤其是咸安城区段河道行洪断面更是被侵占严重,城市河道不少因违规建设被侵占使行洪能力减小,加重了洪涝灾害。 通过淦河系统治理工程,清除河道内的阻洪建筑物、边滩,对河道进行扩卡疏挖,对现有堤防进行加高加固,从而增大河道的行洪能力,提高城市及上下游河道的防洪能力是必要的。 2.3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项目申请书(达到可研深度)、勘测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进行招标,主要服务内容: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的项目申请书(达到可研深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2.4服务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后365日历天结束。 2.5招标金额:本项目招标金额为人民币7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完成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3.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设计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类似规模及复杂程度的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 12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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