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一年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款(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0645-17ZB0531/01 |
曹妃甸港设备运行保障服务项目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的运行保障服务: 1.翻堆线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2.取装线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3.采制样系统、干式除尘系统、洒水除尘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系统、单机水槽等辅助生产系统设备。 4.供配电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电缆等。 5.高杆灯、路灯、条形仓内照明灯、皮带沿线和转接塔照明灯,以及其他设备附属照明等照明系统。 6.维修车间机床、工属具及其他附属设备。 7.单机(堆料机、取料机、装船机、堆取料机)的行走轨道及其附属装置(含轨道螺栓等)。 8.翻车机区域4条港口铁路的维护,每条铁路全长650米。 9.110kV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110kV变电站内供配电设备设施。 ⑵110kV变电站附属设备,包括变电站内辅助生产、生活设备设施。 ⑶110kV变电站内消防设备设施。 ⑷110kV变电站下辖11座变电所进线及母联开关的调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10 |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1投标人具有港口装卸机械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2014年1月1日至今的港口机械(斗轮机、翻车机和皮带机等港口机械)制造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页)。
2.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投标人不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110KV变电站运行维护保障服务内容须委托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分包单位实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潜在分包单位的名称及其资质证明。
4.拟选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担任过类似规模项目安装或运行维护管理项目经理。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7.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1. 获取时间: 2017-12-25 18:00:00----2018-1-2 16: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录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